为落实《宝安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优先保障符合我区产业发展的建筑业企业人才住房需求,根据《宝安区关于加大企业人才住房供应力度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7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展2020年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库建筑类企业入库申报征集工作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库建筑类企业入库申报指引
深圳宝安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库建筑类企业入库申报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报企业自行从区统计局的“国家一套表”系统中导出打印的以下表格(年限为2017年、2018年、2019年,加盖公章原件):
(1)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01表);
(2)财务状况(C203表);
(3)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C204-1表)。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报条件
1.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宝安区范围内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须取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2018、2019年连续两年产值或营业收入增长1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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