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对获得深圳市扩产增效奖励(工业增加值增量奖励)的企业,按市同样的资助金额(工业增加值增量的3%)给予配套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2020宝安区工业增加值增量奖励申报条件
1.企业应符合项目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2.企业获得市扩产增效奖励(工业增加值增量奖励)。
工业增加值增量奖励申请材料
1.项目申报基本材料;
2.工业增加值增量奖励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和经营情况等);
3.获得市扩产增效奖励(工业增加值增量奖励)的资金奖励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4.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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