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宣传部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度坪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坪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深圳坪山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范围
(一)宣传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具体包括:围绕坪山区中心工作开展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宣传、理论研究及交流活动。具有全局性、宽视野、高标准的文化交流平台和活动;重点支持客家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等富有坪山特色的研究、咨询、论坛、交流、收藏。
(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具体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和宣传平台建设,具有创新和引领性的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创建项目,有重要意义和积极影响的“关爱行动”,市民文明素养提升等项目,急需扶持的“修心”“养德”“守法”“尚智”“崇文”“健体”市民六大文明素养提升项目。
(三)公共艺术创作及生产
具体包括:具有坪山特色、时代特点的音乐、美术、摄影、舞蹈、戏剧、小品、曲艺、影视等文艺精品创作。重点支持城市雕塑等公共艺术创作及收藏,鼓励影视、剧目创作及生产。
(四)群众文化活动
具体包括: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文艺演出、文化节庆、文化赛事、全民阅读、文学艺术、书画摄影、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等各类文化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
(五)文化遗产保护
具体包括:对辖区内文物、文化遗产进行维护及修缮,重点支持“文物修缮+公共文体服务”、“坪山城市书房”、客家围屋文化创意产业等活化利用项目,以及麒麟、醒狮、腰鼓、祭祖、茶果、黄酒、凉帽等客家文化非遗项目。
(六)群众体育活动
具体包括:支持我区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棋类、网球、篮球、羽毛球、足球等各类群众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健身指导服务,国民体质测定、全民健身活动等。鼓励在我区举办的大型高端体育竞赛(主办方需含国际体育联合会或国内外体育单项协会参加),以及区委区政府支持的重大体育活动和对外体育交流活动。
(七)辖区非国有博物馆、美术馆扶持发展
具体包括:与国际知名博物馆、美术馆及国家级或省级博物馆、美术馆合作,在我区开设的民办博物馆、美术馆分馆或合作示范点;体现坪山本土特色的美术馆、展示坪山文化遗产的民办博物馆;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设立的民办博物馆;服务我区重点产业(生物医药、新能源、现代信息技术、文化科技、智能制造等)发展的民办博物馆;体验式、创新型民办博物馆。
(八)辖区范围内其他公益性宣传文化体育事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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