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印发《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史上最严的共享单车信用信息政策出炉了。今后凡是作出违反行为之一的深圳市民都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失信名单”里的用户不仅可能被停用、禁用共享单车,其信用信息还会被公布在网站上至少1年时间。
详细信息:深圳推出共享单车“失信名单”
深圳共享单车“失信名单”处罚标准
一、失信用户
1、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月统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公众骑行整体信用概况,并在政府监管平台上发布,对于列入“失信名单”的用户,推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2、或停用、禁用共享单车1年
鼓励和支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对纳入 " 失信名单 " 的用户采取车辆停用或者禁用的联合惩戒措施,有效期 1 年。
二、失信企业
1、禁止投放或更新车辆
被列入企业“失信名单”的,依法不得在我市新增车辆投放或者车辆更新。
2、联合惩戒措施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地方政策文件符合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情况的,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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