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需要办理狗证吗
需要。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到住所所在的区主管部门申请养犬登记。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只。只有依法依规地养犬,为犬只办理“犬证”,才能保障犬主拥有犬只的合法权益。
而且有了“犬证”,当犬只丢失、受到伤害或发生伤人纠纷的时候,才能最有效的确认犬只身份,迅速的进行调解哦。
未获狗证,养狗有这些处罚
根据《条例》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登记,每只处以五百元罚款;逾期未补办登记的,每只处以二千元罚款,并可没收犬只。
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每只处以五百元罚款;
逾期未补办登记的(即没办狗证),每只妙以二千元罚款,并可没收犬只;
饲养烈性犬的,处以五千元罚款,并没收犬只;
逾期未办理变更、转让登记或者补办登记的,处以二百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饲养的犬只没有注射狂犬病疫苗和没有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处以五百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没收犬只。
如何申请狗证
申请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或者依法成立的单位;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指自有物业或租赁居住六个月以上);
(四)独户居住(指非共有物业或合伙租赁);
(五)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设施(单位养犬)。
申请资料
1、深圳市犬类免疫证
2、主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租房合同 或 房产证 或 居住证
4、一寸犬头照1张,三寸犬全身照1张,照片要清晰,能看到狗狗眼睛
详细信息:深圳狗证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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