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证需要随身携带吗
需要。
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由成年人牵领,为犬只携带号牌、束犬链。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
除此之外,还应该注意
(一)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二)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三)携带犬只乘坐出租小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四)携带犬只乘坐电梯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
遗失狗证怎么补办
狗证遗失后,应当自遗失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登记机构补办养犬登记证
现场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或办证服务点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的犬只符合养犬条例规定且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不符合养犬条例规定的,不予受理并退回申请材料。
3.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养犬条例规定的,将材料录入系统后正式发证。
4.在区办证窗口办理的可当日领证,在服务点办理的到原办证点领取或自费邮寄到申请人指定的地点。
详细信息:遗失狗证如何补办
出售狗只后,狗证怎么处理
将登记犬只出售或者赠与他人的,原养犬人、购犬人或者受赠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区主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犬只死亡或丢失,狗证怎么处理
犬只死亡或者丢失的,养犬人应当自犬只死亡或者丢失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养犬人放弃所饲养犬只且无法自行安置的,应当将犬只送交犬只收容场所,并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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