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条例》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登记,每只处以五百元罚款;逾期未补办登记的,每只处以二千元罚款,并可没收犬只。
如何补办狗证
狗证遗失后,应当自遗失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登记机构补办养犬登记证
现场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或办证服务点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的犬只符合养犬条例规定且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不符合养犬条例规定的,不予受理并退回申请材料。
3.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养犬条例规定的,将材料录入系统后正式发证。
4.在区办证窗口办理的可当日领证,在服务点办理的到原办证点领取或自费邮寄到申请人指定的地点。
办理地点
各区办理地点各不同
详细信息:深圳各区狗证办理地点汇总
网上办理流程
1.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狗证”即可获得网上办理入口。
2.点击“养犬服务”
3.进入“线上办理养犬证”,填写信息。
4.填写需要申办狗证的狗狗信息以及您的个人信息
5.最后,填写自己的领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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