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深圳宝安区对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合作研究基地)接收的在站博士后人员,中期考核合格的,在市资助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2020年深圳宝安区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标准
给予在站博士后一次性12万元生活补贴。
申报对象
自然人。
申报条件
1.申请人自《深圳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开具之日起,博士毕业生到宝安区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实际科研工作地点在宝安区,且中期考核合格;
2.在站博士后在获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生活补贴到账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以系统受理成功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期限内受理成功的,或由非审批单位原因造成的超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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