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第二批面向光明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配租的通告(住保租〔2025〕054号)。
详细信息:深圳光明区2025年度第二批面向光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租房详情
2025深圳光明区第二批面向光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租房选房排位规则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相关规定,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面向四人家庭配租。结合房源及认租意向情况,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根据房源建筑面积分为三个批次,第一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三房房源,第二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二房房源以及第一批次剩余超过70平方米的三房房源,第三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如有房源剩余纳入第二批次房源进行选房。
1.第一批次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批次选房家庭为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的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注:第一批次选房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认租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如无房源可选的,且认租意向包括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二房房源的认租家庭,则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
2.第二批次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二房房源以及第一批次剩余超过70平方米的三房房源排位规则
第二批次选房家庭为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二房房源的四人及以上家庭(不包括第一批次选房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的五人及以上家庭)。如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后仍有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三房房源剩余,则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剩余房源的四人家庭也纳入本批次选房。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的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3.第三批次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选房排位规则
第三批次选房家庭为一至三人认租家庭、仅认租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以及第二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四人及以上认租家庭、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剩余认租意向房源中仅含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低保或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的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4.其他
各批次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详见附件1)、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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