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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深圳宝安区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宝安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租房重要提示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2025年度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宝安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

详细信息:深圳宝安区2025年度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宝安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租房详情

2025深圳宝安区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宝安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租房重要提示

(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财产限额,请查看《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发布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财产限额的通知》。

关于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有关问题,请查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细则》。

(二)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愿放弃本次认租。

(三)已认租其它公共租赁住房、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在册轮候人,可同时认租本次推出的房源。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保障性住房。

(四)认租家庭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选房名单。

(五)认租家庭选房排序到位,只可选择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选房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签约合同);

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六)上述项目除了雍境花园232套、云上润府188套、上合花园80套属于新供应房源,其余房源均属腾退房源再次供应,腾退房源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使用痕迹,请各认租家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租。

(七)本次房源住房租赁合同仅作为住房租赁的依据,限于停车位配比,承租人的停车需求应服从停车场管理单位的管理,遵守管理单位相关规定。

(八)认租期间,请各认租家庭仔细核对家庭信息是否与现状维持一致,例如:非深户配偶的居住证是否为有效状态,如临近签注日期,可提前办理续签;作为共同申请人的成年子女是否具有深户;婚姻信息是否已更新等。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的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九)关于本次供应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以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为准,家长需按规按时申请,如根据积分排位情况未被录取,须服从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统筹调剂,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落户或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

(十)合格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项目交付时间、租金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十一)认租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隐瞒或者虚报信息,一经发现,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十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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