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专属医疗险的“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从2021年1月12日开通投保渠道,没有限制投保截止日期。
它的赔付方式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来一起一探究竟。
【赔付方式】
专属重大疾病保险是定额给付型,可根据实际需求投保多份。
在保障期内,被保险人确诊28种重疾其中一种,可一次性获赔全部保额,理赔金可自由支配。
专属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投保多份,保额可以累加,一旦发生疾病,即可获得多份理赔金,保额还可与投保人已购买的其它重疾险保额叠加,为个人风险保障加保升级。
【举个例子】
阿仁--26岁(男)--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阿仁在A保险公司购买专属重大疾病保险5年期产品,保额20万元,一次性缴纳保费791.8元;在B保险公司购买专属重大疾病保险10年期产品,保额20万元,一次性缴纳保费1828元。
三年后阿仁在深圳市某二级公立医院首次确诊心脏瓣膜疾病,并实施了切开心脏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手术。确诊后经保险公司审核,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心脏瓣膜手术责任范围,可一次性获得两家保险公司合计40万元保险金赔付,保险合同终止。阿仁可使用赔偿金进行后续康复治疗或弥补治疗期间的收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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