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购买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提取所需材料以及材料说明如下:
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
材料说明:若需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且住房按揭贷款在他人名下的,职工与借款人均须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签字。
二、居民身份证件
材料说明:
1.若需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且住房按揭贷款在他人名下的,同时提供职工本人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需提供开户时使用的证件。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士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港澳地区居民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已登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作为辅助证件的,可以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其余外国人士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权证。
3.核对原件。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材料说明:刷卡验密
四、政策性住房购房专用收据
材料说明:
政策性住房购房专用收据或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原件一份(若专用收据无法提供原件的,可以使用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的查档印章或者原售房单位印章)。
五、购房合同
材料说明:购买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原件一份(如为按揭贷款的,可以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材料说明:
1. 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查询无法核查的仍需提供))。
2. 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查询无法核查的仍需提供))。
七、配偶身份证件
材料说明:
1. 职工按照配偶份额提取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
2. 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材料说明:购买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房产证复印件一份或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原件一份(若购房合同因按揭贷款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九、居民户口簿
材料说明:
1.职工按照未成年子女份额提取的,须提交户口簿原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须提供出生证明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2.广东省居民户口薄已实现电子证照关联,申请人无需提供原件,如无法查询到户口薄的,或省外户口的,还需提供原件。
十、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材料说明:
1.委托配偶办理时须提供:
(1)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查询无法核查的仍需提供));
(2)配偶身份证件原件。
(3)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其他权利人(仅限于配偶、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若无法提供关系证明,需按规定签署承诺书,且承诺书应一并公证。
2.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提供:
(1)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3)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其他权利人(仅限于配偶、父母或子女)的,需提供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若无法提供关系证明,需按规定签署承诺书,且承诺书应一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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