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户籍迁出本市销户提取所需材料如下:
材料一:居民身份证
材料说明:验原件。
材料二: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材料说明:刷卡验密。
材料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
材料说明:原件。
材料四:户口迁移证
材料说明:有迁入地户口簿的,无需提供户口迁移证。
材料五:户口簿
材料说明:
1.迁入地户口簿原件一份。如有户籍迁出证明,无需提供迁入地户口簿。
2.广东省居民户口薄已实现电子证照关联,申请人无需提供原件,如无法查询到户口薄的,或省外户口的,还需提供原件。
材料六: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材料说明:
1.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
(1)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查询无法核查的仍需提供));
(2)配偶身份证件原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
(1)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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