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租房提取公积金间隔期
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深圳租房提取公积金次数
一、通过公积金网点柜台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每年申请次数不超过2次
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2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月,且不早于2010年12月。
二、通过自助平台申请的,每月不超过1次
职工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等自助平台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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