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情况一
1.自2016年11月15日起,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3.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情况二
对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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