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次数
1.通过公积金网点柜台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每年申请次数不超过2次;
2.通过自助平台申请的,每月不超过1次。
注:包括“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在线办理入口,银行自助终端(工行、建行、招行)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i深圳APP等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的“租房提取”,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系统当场自动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3、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4、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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