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
办理材料
1.基金会章程核准申请表
2.基金会变更登记申请表
3.理事会议纪要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5.变更后的验资报告(原始资金变更)
6.原任法定代表人离任财务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变更)
7.基金会住所使用权证明(住所变更)
办理时限
即办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点
行政服务中心
相关内容:深圳基金会变更登记指南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社会组织】,获取深圳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入口及最新消息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