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受理单位人才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2020年度第一批次)。
详细信息:深圳龙岗区2020年度第一批次单位人才住房配租申请指南
2020深圳龙岗区第一批单位人才住房配租原则及标准
(一)配租原则
1.每家申请单位最多可选择两个拟配租项目,区住房建设局根据《龙岗区人才住房配额原则(试行)》(附件2)核定申请单位配额上限,再结合本批次供应项目的房源数量,各单位申报量及审核后单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数量,按本通告相关要求最终确定各单位可配租套数。
2.单位申请数量大于供应数量的住房项目,按照“职住平衡”原则,优先面向该项目所在街道的申请单位限额配租。
3.2020年3月31日(含)前复工复产且疫情防控工作到位的建筑业企业(含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企业),可视申请数量适当提高其配额上限。
(二)配租标准
1.一房(含单身公寓)房源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配租。
2.二房房源面向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三级及以上的家庭配租。
3.三房房源面向全日制本科、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家庭人口为4人(含)以上家庭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专项职业能力一级的家庭配租。
4.符合上述配租标准的单身员工或家庭,可合租一套住房。
注: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父母、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可列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计入家庭人口数;共同申请人不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未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不计入家庭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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