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2019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告。
详细信息:2019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指南
企业发生违约金支出,税前扣除时对扣除凭证该如何准备?
违约金是违约方对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用于赔偿损失的金额。如该违约金性质属于根据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违约行为进行的惩罚,此合同违约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违约金可凭发票、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在税前扣除,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违约金可凭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非现金支付凭证、收款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在税前扣除,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019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范围
凡属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按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当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在深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时间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详细信息:2019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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