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深窗帮办>>职业资格认证>>律师证>>正文

深圳律师所年度考核,律师和执业证书有什么规定?

根据《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和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20〕31号)要求,决定开展2019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考核工作继续按照往年做法,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考核。

详细信息:深圳2019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通知

深圳律师所年度考核,律师和执业证书有什么规定?

1.律师执业证书收回

(1)律师所对不参加考核的律师,按《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执业许可的管理办法》(粤司办〔2014〕94号)第二十六条及时办理注销证件手续,证件交由律师协会统一报送市局;

(2)律师所对不按规定上缴律师执业证的律师,应就劳动关系、业务档案、财务税务予以明确,按《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执业许可的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

(3)律师执业证书注销许可应严格依法办理,违法注销证件将依《律师法》对律师所和负责人处以行政处罚。

2.律师所统一换证。

5月15日前,律师所执业许可证书副本“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备案”栏已满,不按行政服务换证程序办理,直接向市局天平大厦1702办公室提交正、副本。

3.年度检查考核的纪律。

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虚假材料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律师所,将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考核时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方便广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加年度考核,2019年度考核时间延长至6月30日结束。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在考核期满前返粤参加年度考核的律师,可在其回粤后再参加考核。律师事务所自查考核时间也延期至6月30日。

检查考核阶段:2020年4月22日至6月30日。

暂缓考核、重新考核和申请复查阶段:2020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律师所年度检查考核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同步进行。7月1日后,网上考核流程的发起申请的功能将关闭,属于暂缓考核和责令限期考核等需要继续参加考核的,律师所应当按照程序向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局)提交书面材料,市局根据材料确定考核等次(结果)并予以备案登记。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律师所考核】,获取深圳南山区2019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最新消息

微信图片编辑_20200423134314.jpg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qrcode_for_gh_04f6adc5f733_430

相关推荐

深圳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方式

2021-08-23

深圳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时间及地点

2021-08-23

深圳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详情

2021-08-23

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

2021-06-17

深圳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方式

2021-04-20

深圳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时间及地点

202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