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证

律师资格证是申请律师执业,从事律师职业的资格凭证。通过国家统一的考试或考核获得。

律师执业证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从事执业活动(接受委托或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的有效证件,是证明律师身份合法有效的证件。未持有律师执业证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务服务业务。

律师考试
律师执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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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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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报名方

客观题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至6月20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主观题

参加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7日0时至9月11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8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19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为jpg格式,照片内容应当清晰完整,并与填报的信息相符。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电子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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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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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认定

1.对于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专业学历条件的认定,除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外,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是否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报名人员报名时不具有学历学位证书的,原则上不予报名。

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人员,可以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2.2019年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为: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队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3.放宽地方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4.报名人员应在报名前自行查询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凡在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后仍不能判别的,或者查询不到的,需要报名人员承诺如考试成绩合格,须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要求,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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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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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才;

2.前一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的申请人

办理材料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三)证件照片

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申请流程

1.应试人员达到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9年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试人员应于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2018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的申请人应到主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2.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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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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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所有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4、品行良好。 

注: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办理材料

(1)《律师执业证呈报表》和《律师执业登记表》;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前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的证明,证明出具日期离申请人向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 

(4)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和《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有执业经历的不需提交); 

(5)申请人在拟执业机构所在地存放人事档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包括人事档案保管合同及缴费凭证); 

(6)与拟执业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属于分所的,聘用合同还需总所加具核准意见并盖章); 

(7)律师事务所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的清单; 

(8)申请人近期大一寸正装(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一张;

(9)预受理通知书(或网上预审核通过的手机短信凭证)

办理流程

1、申请: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深圳市司法局网上服务窗口”,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网上预审。凭“预受理通知书或网上预审核通过的手机短信凭证”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

2、受理:深圳市司法局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事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无法补正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

3、审核:深圳市司法局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

4、审批:审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5、办结:符合许可条件的, 5个工作日内制作证件并将证件送达市行政服务大厅;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将决定书送达市行政服务大厅。相关办理结果在广东省司法厅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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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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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全部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4、品行良好; 

5、在广东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6、经所在单位同意。 

注: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办理材料

(1)《律师执业证呈报表》和《律师执业登记表》;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前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的证明,证明出具日期离申请人向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 

(4)律师协会出具的《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有执业经历的不需提交); 

(5)教师申请执业的,提交教师资格证复印件,研究人员申请执业的,提交研究人员职称复印件; 

(6)与拟执业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属于分所的,聘用合同还需总所加具核准意见并盖章); 

(7)律师事务所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的清单; 

(8)申请人近期大一寸正装(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一张;

(9)预受理通知书(或网上预审核通过的手机短信凭证)

办理流程

1、申请: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深圳市司法局网上服务窗口”,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网上预审。凭“预受理通知书或网上预审核通过的手机短信凭证”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

2、受理:深圳市司法局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事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无法补正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

3、审核:深圳市司法局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

4、审批:审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5、办结:符合许可条件的, 5个工作日内制作证件并将证件送达市行政服务大厅;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将决定书送达市行政服务大厅。相关办理结果在广东省司法厅网站公告。

6、送达:经办人员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并处理电子信息材料和生成相应办理结果。申请人可随时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省司法厅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

7、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两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已将涉及广州、深圳市业务的省级行政职权委托广州、深圳市司法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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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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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申请公司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除已有律师执业经历的人员外,须经拟执业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同意,由本单位符合实习指导律师条件的公司律师或聘请的法律顾问律师指导进行实务训练满1年,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4、品行良好;

5、申请人是开展公司律师试点企业内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的人员。

注: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办理材料

(1)《律师执业证呈报表》和《律师执业登记表》;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前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的证明,证明出具日期离申请人向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 

(4)律师协会出具的《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有执业经历的不需提交);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由受理部门复印申办人身份证); 

(6)所在公司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的清单(无需向窗口提交社保清单证明材料); 

(7)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并推荐申请人担任公司律师以及申请人具体工作部门的证明原件; 

(8)申请人近期大一寸正装(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一张;

(9)预受理通知书(或网上预审核通过的手机短信凭证)

办理流程

1、申请: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深圳市司法局网上服务窗口”,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网上预审。凭“预受理通知书或网上预审核通过的手机短信凭证”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

2、受理:深圳市司法局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事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无法补正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

3、审核:深圳市司法局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

4、审批:审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5、办结:符合许可条件的, 5个工作日内制作证件并将证件送达市行政服务大厅;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将决定书送达市行政服务大厅。相关办理结果在广东省司法厅网站公告。

6、送达:经办人员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并处理电子信息材料和生成相应办理结果。申请人可随时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省司法厅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

7、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两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已将涉及广州、深圳市业务的省级行政职权委托广州、深圳市司法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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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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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4、品行良好。 

注: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办理材料

占编人员

(1)《律师执业证呈报表》和《律师执业登记表》;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律师协会出具的《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有执业经历的不需提交);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任职文件及同意申请人担任法律援助律师或兼职法律援助律师的材料; 

(5)申请人近期大一寸正装(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一张;

(6)预受理通知书(或网上预审核通过的手机短信凭证)

聘用人员

(1)《律师执业证呈报表》和《律师执业登记表》;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前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的证明,证明出具日期离申请人向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 

(4)律师协会出具的《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有执业经历的不需提交);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由受理部门复印申办人身份证); 

(6)与拟执业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属于分所的,聘用合同还需总所加具核准意见并盖章); 

(7)律师事务所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的清单; 

(8)申请人近期大一寸正装(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一张;

(9)预受理通知书(或网上预审核通过的手机短信凭证)

办理流程

1、申请: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深圳市司法局网上服务窗口”,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网上预审。凭“预受理通知书或网上预审核通过的手机短信凭证”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

2、受理:深圳市司法局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事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无法补正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

3、审核:深圳市司法局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

4、审批:审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5、办结:符合许可条件的, 5个工作日内制作证件并将证件送达市行政服务大厅;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将决定书送达市行政服务大厅。相关办理结果在广东省司法厅网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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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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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律师执业变更: 

1、申请跨市转所的; 

2、设立新所的; 

3、原律师事务所解散或被注销的; 

4、工作变动、身份信息变化的; 

5、其他确需变更的情形。

办理材料

(1)《律师执业变更申请表》一式四份; 

(2)律师所出具的合同期满或解除的证明(合伙人提交退伙登记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3)律师事务所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的清单;

(4)执业证超过有效期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未受刑事处罚证明并办理注册手续(有效期半年); 

(5)律师执业证原件; 

(6)本人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

办理流程

1、申请: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深圳市司法局网上服务窗口”,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网上预审。凭“预受理通知书或网上预审核通过的手机短信凭证”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

2、受理:深圳市司法局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事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无法补正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

3、审核:深圳市司法局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

4、审批:审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5、办结:符合许可条件的, 5个工作日内制作证件并将证件送达市行政服务大厅;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将决定书送达市行政服务大厅。相关办理结果在广东省司法厅网站公告。

6、送达:经办人员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并处理电子信息材料和生成相应办理结果。申请人可随时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省司法厅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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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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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或者所在律师事务所应当申请注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1、受到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的; 

2、原准予执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的;

3、因本人不再从事律师执业申请注销的; 

4、因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被注销,在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 

5、因其他原因终止律师执业的。

办理材料

(1)《律师注销执业证书申请表》; 

(2)律师执业证书;

(3)预受理通知书(或网上预审核通过的手机短信凭证);

办理流程

1、申请: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深圳市司法局网上服务窗口”,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网上预审。凭“预受理通知书或网上预审核通过的手机短信凭证”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

2、受理:深圳市司法局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事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无法补正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

3、审核:深圳市司法局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

4、审批:审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5、办结:符合许可条件的, 5个工作日内制作证件并将证件送达市行政服务大厅;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将决定书送达市行政服务大厅。相关办理结果在广东省司法厅网站公告。

6、送达:经办人员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并处理电子信息材料和生成相应办理结果。申请人可随时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省司法厅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

7、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两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已将涉及广州、深圳市业务的省级行政职权委托广州、深圳市司法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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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换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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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律师、律师事务所因执业证书损毁或遗失等原因,导致执业证书无法使用的,应当申请换发补发执业证书。

办理材料

(1)律师执业证书原件(非遗失情况需提交);

(2)蓝底大一寸正面正装(非制服)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3)《律师执业证书补换发申请表》; 

(4)预受理通知书(或网上预审核通过的手机短信凭证);

(5)补发还需提交在省级以上报刊或发证机关指定的网站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6)属被盗被抢的提交公安机关的报案回执,属被盗被抢以外原因的提交律所的申明。

办理流程

1、申请: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深圳市司法局网上服务窗口”,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网上预审。

2、受理:深圳市司法局收到网上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事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无法补正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

3、审核:深圳市司法局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

4、审批:审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5、办结:符合许可条件的, 5个工作日内制作证件;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相关办理结果在广东省司法厅网站公告。

6、送达:经办人员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并处理电子信息材料和生成相应办理结果。申请人可随时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省司法厅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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