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住房是深圳市实施就近入学、积分入学的重要积分项目之一。其中,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可依据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计算积分。
深圳无法提供房屋租赁证明的,入学如何核验租房证明材料?
市教育局和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了《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核验租房证明材料的通知》(深教〔2016〕92号),对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开具《房屋租赁信息》,但《房屋租赁信息》不作为当事房屋进入租赁市场、允许租赁交易的法律凭证。持《房屋租赁信息》申请学位,在住房积分项目上不计算积分。
租赁证明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即时)。申请人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商品服务租赁登记备案立即办理。
第二步:填写事项基本信息,个人条件自检。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填写申请表单,个人信息等。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上传材料。
第五步:完成申请。
第六步:租赁所工作人员审核电子材料
第七步: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的,予以办理。申请人按约定方式领取《房屋租赁凭证》。
办理地点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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