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如何在网上办理工伤保险业务?希望你用不到,但最好要知道。
图解
办理途径
1、网页办
①单位服务网页地址:
https://sipub.sz.gov.cn/hsoms/
②个人服务网页地址:
https://sipub.sz.gov.cn/hspms/
2、掌上办
参保人还可通过“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平安一账通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等APP办理。
3、电话办
网络无法办理或需要业务咨询的参保人,可通过电话与我们联系。上班时间我们会有专人接听业务咨询电话,具体电话号码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4、邮寄办
对于部分需要提供申请材料的业务,工作人员在收到您的网上预申请后,会主动与您取得联系,并一次性告知您办理业务所需要递交的申请材料,您只需按电话或短信提示要求,将材料邮寄到指定地址即可办理。
业务申请时限
1.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可适当延长,应在疫情结束后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部分人员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等原因不能正常出行、正常申办相关业务的特殊情形,耽误工伤认定申请时间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
3.工伤待遇各项业务是无申请时限要求的,为了您的健康,请您尽量等疫情结束后再到市社保局窗口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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