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人遗失养犬登记证的,应当自遗失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登记机构补办养犬登记证。
办理条件
养犬只丢失、损毁可以补办养犬证。
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狗证”即可获得网上办理入口。
1.申请。申请人登录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受理(即时)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当场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即时)
受理后,审核人员当场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4.审批
作出准予补办养犬证或不予补办养犬登记证决定(即时)。
5.办结
审批通过,准予补办养犬证,发放证件(即时)。
6.送达
邮寄送达或申请人自愿至发证窗口领取养犬登记证。
办理时限
即办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各街道办
相关推荐: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