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证

狗证是,用于证明狗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现如今很多城市不准养烈性犬,狗肩过高也不准养,所以以前专门有群打狗队,你要是养条宠物狗那得办狗证,就是带去检查身体,一年办一次,和汽车年检差不多。

养犬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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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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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或者依法成立的单位;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指自有物业或租赁居住六个月以上);

(四)独户居住(指非共有物业或合伙租赁);

(五)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设施(单位养犬)。

申请材料

(一)养犬登记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登记证明;

(三)房屋产权书或租赁合同书复印件或居委会提供的在固定住所居住超过六个月的证明;

(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养犬);

(五)一寸犬头照3张;三寸犬全身照一张;

(六)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应提供残疾证明;

(七)饲养绝育犬的,应当提交实施绝育手术机构提供的绝育证明。

申请表格

养犬人需填写《深圳市养犬登记表》,该表格可在养犬登记点免费领取。

申请人独户居住的条件需居民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证明,并在《深圳市养犬登记表》签注;申请人申请饲养两只以上犬只,需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相关公约,并在《深圳市养犬登记表》签注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的证明。

单位养犬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条件需单位所在辖区居民委员会证明,并在《深圳市养犬登记表》签注。

办理流程

养犬人备齐资料后携带犬只,到住所地行政区域内的养犬登记点办理养犬登记。

1.核实养犬登记表缴纳管理费

2.植入电子标签

3.犬只注射狂犬疫苗

4.领取犬只号牌养犬登记证5个工作日后在街道办事处领取。

办理地点

深圳各区办理狗证地址以及电话

详细信息:深圳各区狗证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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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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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养犬人的姓名变更,养犬人的地址变更,养犬人的联系方式变更。

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养犬登记表(变更)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受理(即时)。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当场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即时)。受理后,审核人员当场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4.审批(即时)。工作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制作养犬登记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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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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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犬主同意转让即可。

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原养犬人养犬登记证(如原养犬人丢失证件,新养犬人可不提交,但应在办理转让后注销原养犬人电子档案。)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受理(即时)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当场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即时)

受理后,审核人员当场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4.审批

作出准予转让养犬登记证决定(即时)。

5.办结

审批通过,准予转让,并发放制作新的养犬登记证(即时)。

6.送达

邮寄送达或申请人自愿至发证窗口领取养犬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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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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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养犬人犬只死亡应办理注销;养犬人丢失犬只的应办理注销;养犬人放弃所饲养犬只的应办理注销。

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养犬登记证

3.养犬注销登记表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受理(即时)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当场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即时)

受理后,审核人员当场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4.审批。

工作人员在所有审核环节完成后作出审核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当场出具审批意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核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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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证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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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养犬只丢失、损毁可以补办养犬证。

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受理(即时)

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当场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即时)

受理后,审核人员当场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4.审批

作出准予补办养犬证或不予补办养犬登记证决定(即时)。

5.办结

审批通过,准予补办养犬证,发放证件(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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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证办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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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

南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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