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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批次深圳龙岗区面向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租房常见问题汇总

近日,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面向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2019年度第二批次)。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现启动2019年度第二批次面向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工作。

详细信息:2019年第二批次深圳龙岗区面向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租房详情

2019年第二批次深圳龙岗区面向龙岗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租房常见问题汇总

一、本批次公租房的配租有哪些流程?

答:区住建局发布配租通告→在册轮候人认租→区住建局审核认租人资格→区住建局发布初审合格名单→区保障房公司组织安排看房→区住建局复核资料→区住建局发布终审合格名单及选房签约等事项的通告→区保障房公司组织安排选房、签订租赁合同。

二、放弃选房如何处理?

答: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选房排序到位是否可以选非意向小区的房源?

答:选房者排序到位,可在剩余房源中选择符合自身配租条件的所有房源。

四、公租房可以租多少年?

答:第一次签订合同的租期为三年,租赁合同期届满,承租人仍有续租需求且符合届时条件的,应当在合同届满前3个月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查合格,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续租租金标准以届时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已经申请公租房的还能否再申请安居房?

答:已经申请公租房的可以申请安居房,但成功申请安居房或自购房产后应及时退出租住的公租房。

六、承租公租房后户口能否迁至承租住房?

答:户口迁移问题可向龙岗公安分局职能部门(电话:84465000)或者向所承租小区辖区派出所咨询。

七、公租房有没有学位?

答: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岗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各认租家庭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955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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