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次续签公共住房租赁合同的通知。现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拟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第一批次公共住房租赁合同的续签工作
详细信息:深圳坪山区2020年度第一批次公共住房租赁合同续签指引
深圳坪山区2020年第一批次公租房房租赁合同续签所需材料
一、承租个人(家庭)
1.承租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承租人为劳务外派人员的,还需要提供由区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
2.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承租人本人如不能到场签订租赁合同的,可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携带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注:承租人婚姻、家庭人口、供职单位发生改变的,需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后,信息变更后如不再符合续签条件的,将取消续签资格。
二、承租单位
1.《坪山区单位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入住人员信息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点击下载);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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