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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坪山区深城投·中心公馆公租房租金标准

近日,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发布关于深城投·中心公馆公共住房项目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和我区人才住房积分配租规则等有关规定,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现启动深城投·中心公馆公共住房项目的配租工作。

详细信息:深圳坪山区深城投·中心公馆公租房配租指南

深圳坪山区深城投·中心公馆公租房租金标准

本项目基准租金标准暂为18.1元/平方米·月(最终以市政府的批复为准)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我区人才安居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差异化基准租金标准,即按照全市无房家庭和坪山无房家庭标准执行。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领取租金补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

物业管理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暂为3.9元/平方米·月(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重要提示

(一)深城投·中心公馆项目北面、东面临近学校,南面正坑村目前正在拆迁,金丰路市政道路正在施工,可能产生但不限于噪音、烟尘、震动等影响;项目附近暂无地铁直达,可通过公交接驳到达高铁站、地铁站;

公共住房项目配置2层商业,目前暂未开业,有关商业招租及开业时间以产权单位安排为准;项目配置有社康服务中心,但尚未进驻,具体进驻时间以坪山区有关部门规划方案为准;

项目配建有一所6班幼儿园,所在片区有一所公办学校,目前该所学校学位已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无法保障学区内保障房类居民子女就读,具体以坪山区教育局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各认租人充分知晓项目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谨慎选择。

(二)已认租其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在册轮候人,可同时认租本次推出的公共住房。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住房。

(三)认租人排序到位,项目中有对应户型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均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册),原轮候库(册)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坪山区人才住房积分配租规则或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因在库(册)轮候人众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发送的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各配租对象密切关注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五)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申请人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各认租个人(家庭)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作出库(册)处理。

(八)若项目房源在本次集中配租工作结束后仍有剩余的,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收回另行分配。

(九)未尽事宜由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咨询地址: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7、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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