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创业,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印发了《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场租补贴实施办法》。该《办法》自2019年11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4年。
详细信息: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场租减免申报指南
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场租减免申报流程
入园机构应当自审核入驻产业园后1个月内提出场租减免申请,之后每满12个月的次月底前提出申请。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
入园机构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场租减免申请表》;
2.经营发展情况报告;
3.房屋租赁合同;
4.承诺书(包含申报项目及资料、信息等真实性,诚信经营、合法纳税、无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
5.入园满12个月后提出申请的,需提供上一年度的园区考核报告。
(二)受理审核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和资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入园机构满12个月后提出申请的,应当对入园机构的每年度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作出审核不通过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三)公示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开展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取消申请单位申请资格。
(四)下达通知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照财务等有关规定,确定租金减免计划,入园机构按照计划享受场租减免政策。
减免标准
入园机构入驻市级财政资金建设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自核准进驻当月起,以12个月为一个年度
第一、第二年的场租租金按100%标准减免
第三、四年的场租租金按50%标准减免,场租减免连续最长不超过48个月。
详细信息: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场租减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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