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工作完成前,建设单位承担管道及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发生损坏的,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更新。因此,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的竣工资料移交给供气单位利于管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维护。燃气工程资料必须完整移交给燃气集团。
法律依据
《深圳市燃气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
第十二条 燃气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验收、备案。未按照规定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收集、整理燃气工程文件资料,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移交。
第十三条 管道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管道及设施、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给管道燃气企业。无正当理由的,管道燃气企业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接收。
移交工作完成前,建设单位承担管道及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发生损坏的,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更新。因此,深圳市燃气管道工程的竣工资料移交给供气单位利于管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维护。燃气工程资料必须完整移交给燃气集团。
小区工程完工后为何迟迟不供气?
一般情况下,新建楼宇的燃气管道安装工程由开发商自行委托具有燃气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建造。工程完工后,施工单将相关资料移交我司,并由我司对燃气管网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供气。
目前,部分新楼宇迟迟未通气,大部分原因为施工单位未将资料移交完全或在验收过程中出现需整改事项,待整改完成后方能供气;除此外,小区供气前需进行地下碰口作业,碰口作业若涉及市政管网接驳需进行路面开挖,需交委、城管等政府单位审批后才能进行作业,因政府单位审批时间无法确定,对供气进度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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