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地选择及申请材料
(1)配偶家庭户
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
(2)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
所需材料:房产证原件或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拟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地址单。
(3)挂靠亲友家庭户
所需材料:户主户口簿。
(4)本人单位集体户
所需材料: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5)配偶单位集体户
所需材料:本人单位未开立集体户的证明、加盖配偶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配偶单位同意接收入户证明。
(6)代理机构集体户
所需材料: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用人单位未开立集体户(不接收迁入、离职)的证明(如用人单位为代理机构的,提供代理机构缴纳的社保清单)。
(7)派出所代管户
无以上入户地选择条件的,迁入单位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登记所在地派出所代管户。
所需材料:夫妻双方(单身的只提供个人)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用人单位(代理机构)未开立集体户(不接收迁入)的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材料要求
以上材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交验原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证件不是中文签发的,须提供附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3个月内有效。
便捷查询
微信搜索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发送关键词【在职人才引进】,查询在职人才引进入户指南、办理入口。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