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社会保障局基金管理局提醒应届毕业生,大学毕业后应将大学生医保停缴,再参加职工社保或者以个人身份参保。
大学生医保
深圳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学校)或科研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均参加深圳市大学生医保,也就是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不含生育医疗保险)。
大学生医保是按每学年度一次性缴费,也就是当年的9月到次年的8月。
参保需先停缴大学生医保
2019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大学生医保将于8月底到期。
毕业生要首先办理少儿大学生医保停缴,确认是停缴状态后,才能通过单位办理员工参保手续,参加职工社保,职工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失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如果是深圳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微信公众号、社保自助终端办理个人缴费参保。
由于大学生医保缴费周期为当年9月至次年8月,所以如8月前在单位就业参保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只能参加医疗保险以外的险种,9月以后(含9月)可以参加所有险种。
试用期内也应参保缴费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也就是说,就算在试用期,企业也要按规定为员工参保缴费,并且是按实际工资申报社保。
对于企业要求员工签订《自愿放弃购买社保承诺书》的,要勇敢说不,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强制性决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自愿放弃购买社保承诺书》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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