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认租申请条件
1、已纳入公租房轮候册的在册轮候人;
2、未违反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条件;(深圳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
3、家庭人口数达到公租房项目配租通告规定的房源面积配置标准。(深圳公租房入住人口配置面积标准)
深圳公租房认租申请入口
网址:http://zjj.sz.gov.cn/zfbzfw/
登录后点击【认租申请】,即可进入认租页面。
认租流程
第一步:
在册的轮候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组建局官网,点击“认租申请”,登录后点击“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注意事项
如果申请人住房、婚姻、计划生育、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提交认租申请之前办理信息变更(流程按照轮候信息变更事项办理),信息变更成功完成后再网上提交认租申请。
第二步:
申请人提交认租申请后,系统自动受理。
第三步:
提交后,政府部门会按配租通告确认入围户数,并形成入围名单,然后申请人将会经历初审—初审公示—终审—终审公示(即有资格认租)
注意事项
初审或初审公示不通过的,将会收到由政府部门发布的《驳回申请通知书》温馨提示
第四步:
终审公示通过后,申请人需要按照选房公示上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选房并签订《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如果不是现房还需等待一段日子后才能入住)
现场办理认租
申请人因自身原因需到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服务单位提供自助电脑设备,并配置专人指引其进行网上申请(按网上办理流程办理)。
认租公示
当认租申请结束后,政府相关部门会审核提出认租的申请人,并发布有资格认租的拟名单。
公示通过后,住建局将公布签约公告,按照公告上的时间前往签约。
便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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