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后至生育后半年内主动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
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办理生育登记。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应办理生育登记。
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外省户籍夫妻,应办理生育登记。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址(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点击“马上登录”注册账号并登录系统;选择要办理的事项并点击“网上申办”填写申请表单,拍摄并上传办事材料照片,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
2.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
受理后,工作人员对材料真实性即时进行初审和复审。
4.审批
工作人员根据审查结论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行政审批决定。
5.办结
1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并将资料分类归档。
6.送达
申请人即时通过邮寄、自行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领取结果,凭收件回执或受理通知书原件领取。如收件回执或受理通知书原件遗失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如是委托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窗口递交纸质材料,窗口接收申请人提交行政许可申请后,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收件凭证。
2.受理
1)受理审核:窗口自收到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材料补正: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经办人应即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应在5日内递交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受理决定: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应即时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受理审核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3.审核
受理后,工作人员即时对材料真实性即时进行初审和复审。
4.审批
工作人员根据审查结论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行政审批决定。
5.办结
1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并将资料分类归档。
6.送达
申请人即时通过邮寄、自行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领取结果,凭收件回执或受理通知书原件领取。如收件回执或受理通知书原件遗失的,应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如是委托办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来源 | 填报须知 |
广东省生育登记表 | 原件:1;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 | 按要求填写。 |
身份证 | 原件:1 材料形式:电子化 |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 | 验原件。 |
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判决书 | 原件:1;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申请材料采用A4纸复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
结婚证 | 原件:1;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申请材料采用A4纸复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
全家户口本 | 原件:1;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 行政机关 来源说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申请材料采用A4纸复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
咨询方式
咨询窗口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66号龙岗区卫生健康局11楼1108室。
各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详见<窗口办理>)。
卫健局咨询电话号码:0755-28948229。
实施机关咨询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consult/inquire 。
信函邮寄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66号龙岗区卫生健康局11楼1108室。邮政编码:518000。
窗口办理
平湖街道平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高原路1号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办公电话:0755-2885544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位置指引:公交路线:如需乘坐公交,可乘坐363.372.954.B725.B744.M264.M265.M270.M283.M311.M359.M407在“平湖龙洲百货”公交站台下,步行800米至平湖社区行政服务大厅。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沙路140号2楼(南岭天桥旁) 南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办公电话:0755-8403870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45。
位置指引:南湾街道办 - 公交站
途经公交车: 376路 383路 836路 b665路 m227路 m265路 m271路 m301路 m309路 m379路 m385路 m404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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