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个人生育医疗费用和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两类待遇。其中,个人生育医疗费用包含了产前检查、分娩以及计划生育等医疗费用。
具体而言,分娩后,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产前检查费用报销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照深圳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报销标准
(一)刷卡直接记账:生育保险累计参保满1年且属正常参保状态的,待遇享受人在深圳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直接持社保卡刷卡记账,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按照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直接结算。
(二)现金定额报销:参保人未就业配偶及其他没有直接在医院刷卡记账而采取现金支付的待遇享受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社保窗口申请定额报销。
详细信息:2019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办理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办理材料
1.职工的身份证明
身份证或者社保卡(验原件,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2.原始收费凭证
(收原件)。
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收原件,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住院的需提供汇总清单。)
4.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
(收原件。报销住院费用时须提供出院小结。报销门诊费用时提供疾病诊断证明书。需加盖医院业务专用章。)
5.计划生育证明
(深圳市内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无需提供原件; 参保单位外派的非深户籍参保人在市外开具"计划生育证明"的,可提供长期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未就业配偶可提供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证明";已取消计划生育证明的城市需提供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该次生育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的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6.出生医学证明/婴儿死亡证明
(有分娩行为的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7.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
(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不需要再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报销费用将直接支付入其金融社保卡绑定的银行账户里;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参保人本人开户的本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深农商银行"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
职工未就业配偶申请生育待遇的,除前款规定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8.参保人未就业配偶身份证
(验原件。报销未就业配偶医疗费用提供)
9.结婚证
(报销未就业配偶医疗费用时提供。 验原件,收复印件)
10.失业登记证明
(未就业配偶为非深户籍的,报销未就业配偶医疗费用时提供。 深圳市内开具的失业登记证明无需提供原件;市外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详细信息:深圳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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