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门诊看病时使用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在看普通门诊时应当绑定市内一家定点社康中心(14周岁以下可选择一家社康中心或一家市内二级以下医院)作为门诊就医点,并在该就医点就医,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2.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120元。
3.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批准转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上述第(一)、第(二)项规定支付费用的90%报销。
4.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个二档少儿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5.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因病情需要发生的门诊输血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70%。
在看大病门诊时使用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可享受大病门诊待遇,最高报销比例达到90%。
门诊大病待遇享受比例与参保人连续参保年限挂钩,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满36个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0%、75%、90%。
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8.精神分裂症门诊专科治疗
9.分裂情感性障碍门诊专科治疗
10.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门诊专科治疗
11.双相(情感)障碍门诊专科治疗
12.癫痫所致精神障碍门诊专科治疗
13.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门诊专科治疗
14.艾滋病门诊专科治疗
15.以及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情形。
在住院就医时使用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
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备案,在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按规定支付标准的90%、70%支付。
支付最高限额与连续参保时间关系:
①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度与连续参保时间
②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额度与连续参保时间关系
如果你还有疑问,扫码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关键词【少儿医保】进行相关办事指南查询。也可以发送【入群】加入我们的福利/咨询群哦。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