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医保报销比例
深圳市少儿医保实际上对应的是深圳城乡居民医保二档。
1、门诊医疗报销比例
参加深圳市少儿医保在绑定的杜康中心和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待遇如下:
(1)药品报销:属于医保目录药品中甲类与乙类药品报销的比例为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报销80%和60%。
(2)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报销:最高可报销90%,但最高只能报销120元。
(3)转诊报销:参保人经医院批准后转到其他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可按(1)、(2)固定报销90%。
(4)门诊输血:在门诊的输血费用最高报销70%。
(5)年度报销限额:少儿医保每年最高可报销1000元。
2、住院医疗报销比例
(1)参保人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除去起付线后可报销90%。
(2)特殊医用材料:国产材料可报销90%,进口材料报销60%。另外一次性医用材料、安装或置换人工器官在一千元以上才可报销。
门诊医疗费用
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位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大病门诊费用
参保少儿可享受大病门诊待遇,最高报销比例达到90%。
门诊大病待遇享受比例与参保人连续参保年限挂钩,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满36个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0%、75%、90%。
住院医疗费用
1.起付线:
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未超过起付线的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起付线按照医院级别设定:
市内一级以下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300元;
市外医疗机构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参保人转诊到不同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计算起付线。
2.支付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比例为90%;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超过其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在其支付限额内支付;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出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
3.支付限额:
每个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根据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按下列标准执行:
注:T为深圳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每个医疗保险年度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限额,根据参保人连续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的时间按下列标准执行:
各地的报销比例和办理流程不尽相同,具体以当地社保局的规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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