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养犬登记率,强化养犬管理工作,从5月9日开始,市民扫码就能办理犬证,一扫即办,还能申领电子犬证。
手机扫码 “码”上办证,三步即可完成申请
市民只需拿出手机扫描二维码,就能迅速进入“码”上办证。
通过扫码进入“深圳养犬服务” 平台后,点击“线上办理养犬证” 即可进入“办证流程”页面,按照提示流程逐步录入宠物信息、录入养犬人信息、选择领证方式,即可完成申请。
详细信息:深圳狗证网上办理申请入口
办证发电子犬证,出门遛狗仅需带手机
为了广大市民更方便地办理和使用养犬证,在网上办理狗证,申请人除收到实物养犬证以外,还将收到电子养犬证,并可领取到微信卡包。未来遛狗过程中遇到执法队员查证时,出示电子养犬证即可。
还开放了两大便民措施,登记资料中取消了登记住址证明,即犬主只需填写详细住址信息即可,无需提供房产证、租领合同等住址证明材料;串串犬纳入登记范围,严格以市动监所划定的禁养烈性犬名录为标准,将没有禁养犬烈性犬明显特征的串串狗纳入登记范围,允许登记。
7月1日前为登记过渡期,再不登记要罚2000还收狗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深圳)实行养犬登记制度。条例规定,养犬人应当到住所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申请养犬登记。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只。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登记,每只处以五百元罚款;逾期未补办登记的,每只处以二千元罚款,并可没收犬只。
即日起至6月30日为登记过渡期,各区要通知辖区养犬市民主动登记,对检查发现的无证饲养犬只,责令犬主现场扫码登记或5日内完成登记,第一次发现不实施处罚;7月1日起,对无证饲养的犬只,一经发现,严格依法实施处罚,并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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