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住房专员对人才提交的认租申请表进行初核,填报申请材料,并报至辖区街道办进行复核。
配租对象
纳入我区2018年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且注册地位于西乡、航城街道辖区的企业。
入住条件(同时满足)
承租单位将人才住房安排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才入住:
(一)、承租人已与单位签订全职的劳动合同,且正常有效;
(二)、承租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承租人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含专科);
2、承租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承租人为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三)、承租人及其配偶提出申请时,在本市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企业人才住房、租房货币补贴等具有优惠性质的住房政策。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入住本住房后,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已申请新引进人才补贴的,自领取补贴之日起1年内不可申请。如属公租房轮候家庭的,一经选定住房,须首先退出公租房轮候库后,再予办理入住备案登记及签订租赁合同。
(四)、承租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申请方式
(一)、企业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有认租意向的人才填报认租申请表,并提交给企业住房专员。
(二)、企业住房专员对人才提交的认租申请表进行初核,填报申请材料,并报至辖区街道办进行复核。
2、申请材料:
(1)、企业认租汇总表;
(2)、企业信息采集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地址及电话:
(1)、西乡街道办:宝安区宝民2路108号西乡街道办事处904办公室;咨询电话:27932034(唐小姐)。
(2)、航城街道办:宝安区凯成二路19号航城街道办事处303办公室;咨询电话:85905368(贾先生)。
入住标准
(一)、一房一厅房源(59㎡左右)面向中级职称或以上(在聘)、技师或以上(在聘)、硕士及以上、已婚或单亲人才家庭配租。
(二)、单房房源(45㎡左右)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家庭配租。
(三)、两名单身人才可合租一房一厅房源。
租期和租金
首次租期不超过3年,项目租金以市政府审批的租金为标准。期满后,按照市相关规定申请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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