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就可以在异地刷社保卡看病。
深圳参保人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条件
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深户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在国内市外(不含港、澳、台地区)长期居住的。
2.本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在国内市外(不含港、澳、台地区)长期居住的。
3.本市直通车企业参保人长期派驻国内市外(不含港、澳、台地区)工作的。
备案所需材料
1.《深圳市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可在社保局官网办事指南中下载);
2. 常住地居住证或工作单位派遣证明(深户个缴及退休人员提供居住证明,单位参保人提供外派证明);
3. 参保人居民身份证;
4. 金融社保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提供,因需读金融社保卡进行鉴权操作);
5. 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如何备案
社保局官网、社保窗口、电话传真三种方式选一种
社保局官网办理:
申请人登陆社保局官网,选择“常住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菜单选项,根据指示填写相关数据,并上传申请资料的电子版。
电话传真办理
各社保分局(部分管理站)已开通电话传真方式办理常住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各经办机构电话传真汇总表:
社保窗口办理
申请人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分局或管理站提出申请,大厅咨询导办人员根据申请人办事需求,指引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顺序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申请人按照办理顺序号排队等候办事。 费用报销
参保人办理常住异地就医登记后,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1.若就诊医院为广东省平台医院的,可直接刷卡记账;
2.若为国家平台医院,可凭金融社保卡鉴权成功后直接刷卡记账。
如果没有刷卡如何报销呢
参保人市外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及未直接结算的住院费用,由参保人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在费用发生之日(住院费用为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备齐以下资料向深圳市社保机构提出报销申请,逾期不予报销。
门诊费用报销资料:
①《审核报销申请表》;
②参保人居民身份证;
③原始收费收据;
④费用明细清单;
⑤门诊病历(包括病情介绍、疾病诊断、用药或治疗方案)、相关检查报告单据;
⑥银行账户(默认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未办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
住院费用报销资料:
1、必备材料
①《审核报销申请表》;
②原始收费收据;
③费用明细清单;
④出院记录/出院小结;
⑤参保人居民身份证;
⑥银行账户 (默认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未办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
2、补充材料
①外伤情况说明/深圳市社会保险伤害病人受伤经过确认书;
②诊断证明、化验单、病理报告单、检查单、外院购药(治疗、检查)证明;
③千元以上医用材料产地(国产/进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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