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连续参保时间?
连续参保时间是指参保人在本市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连续时间。
中断超过多久连续参保时间会清零?
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间合并计算;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
参保人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费的,自其缴交月的次月1日起逐月计算其连续参保时间。
连续参保时间与医保待遇挂钩!
1、与门诊大病待遇挂钩
连续参保时间 |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未满12个月 | 支付比例为60% |
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 | 支付比例为75% |
满36个月 | 支付比例为90% |
温馨提醒
参保人连续参保时间满36个月的,自其申请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
连续参保时间未满36个月的,自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之日起享受大病门诊待遇。
2、与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挂钩
连续参保时间 | 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地补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不满6个月 |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倍 | 1万 |
满6个月不满12个月 |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 | 5万 |
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 |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 | 10万 |
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 |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 | 15万 |
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 |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倍 | 20万 |
72个月及以上 |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倍 | 100万 |
温馨提醒
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出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
相关文章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