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深圳标准领域建设相关工作,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展标准建设,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2020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深圳2020年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申报对象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合作区,下同)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财政全额核拨单位除外),可申请专项资金资助;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申请专项资金奖励。
申报时间
2020年9月27日—11月15日
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均应向市业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提交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市业务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资金分配协议书、承诺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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