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现正式开展防疫效果奖励扶持的申报工作
2020深圳龙岗区防疫效果奖励扶持申报方式
申报时间
2020年9月9日-9月17日,逾期视作放弃申请。
申报方式
企业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入口见文末提示)并注册账号(如已注册可直接登录)后,然后选择页面左下方的“复产复工专项扶持”--“防疫效果奖励”栏目。
(一)登录该栏目后,填写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所属街道等事项,系统将按企业性质自动识别。(企业所属街道是以营业执照的“住所”为准,不是以企业的实际经营地为准,请企业留意!)
(二)请企业将营业执照扫描上传。营业执照上不需要盖章,请优先选择PDF格式,照片格式可能模糊。
(三)请企业填写收据后,扫描上传。
收据的填写要求如下:
1、台头填写要求
请企业查看申报书中的“企业性质”栏目,然后按以下分类填写:
(1)属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或者“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台头填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属于“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的 ,台头填写:“区住房和建设局”。
(3)属于“非“四上”中小微法人企业”的,按照申报书中的街道划分,台头填写:“***街道办”。
2、日期填写要求
收据右上角的日期统一填写为“2020年9月 日”,请注意,“日”不用填写。
3、金额填写要求
收据金额按照申报书上的“拟资助额”填写,不得修改。
4、盖章和签字
收据请加盖公司公章或财务公章,并由财务人员签字。
拨付流程
企业提交书面材料后,我局将牵头向区财政申请资金统筹,在资金计划下达后尽快拨付。其中,规上工业、服务业和批零住餐业企业由我局拨付,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由区住建局拨付,非“四上”中小微法人企业由各街道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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