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现正式开展防疫效果奖励扶持的申报工作
深圳龙岗区防疫效果奖励扶持标准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年产值超50亿元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超30亿元不超过50亿元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超10亿元不超过30亿元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超亿元不超10亿元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二)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三)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四)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五)非“四上”中小微法人企业:一次性奖励3千元。
企业的产值规模、所属行业等将由系统自动识别并确定(即申报书中的“企业性质”栏目),拟资助金额将在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书中体现。企业不需要电话咨询,也不需提供任何材料。
申报方式
企业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入口见文末提示)并注册账号(如已注册可直接登录)后,然后选择页面左下方的“复产复工专项扶持”--“防疫效果奖励”栏目。
(一)登录该栏目后,填写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所属街道等事项,系统将按企业性质自动识别。(企业所属街道是以营业执照的“住所”为准,不是以企业的实际经营地为准,请企业留意!)
(二)请企业将营业执照扫描上传。营业执照上不需要盖章,请优先选择PDF格式,照片格式可能模糊。
(三)请企业填写收据后,扫描上传。
收据的填写要求如下:
1、台头填写要求
请企业查看申报书中的“企业性质”栏目,然后按以下分类填写:
(1)属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或者“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台头填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属于“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的 ,台头填写:“区住房和建设局”。
(3)属于“非“四上”中小微法人企业”的,按照申报书中的街道划分,台头填写:“***街道办”。
2、日期填写要求
收据右上角的日期统一填写为“2020年9月 日”,请注意,“日”不用填写。
3、金额填写要求
收据金额按照申报书上的“拟资助额”填写,不得修改。
4、盖章和签字
收据请加盖公司公章或财务公章,并由财务人员签字。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疫情补贴】,获取2020深圳龙岗区防疫效果奖励扶持申报入口及最新消息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