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日前关于印发《深圳市商务局促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消费增长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详细信息:深圳市商务局促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消费增长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商务局2020年促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消费增长项目支持标准
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一)汽车“以旧换新”项目
支持内容:鼓励深圳车主将低排放标准的乘用车更新为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或新能源小汽车。
支持标准:粤B车主淘汰或转移登记旧车并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经销商处新购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的燃油车或纯电动新能源车,新购车辆价格大于等于30万元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车;新购车辆价格小于30万元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车。车辆价格以汽车销售发票为准。本项目采取销售企业垫付制度,由销售企业先行向消费者垫付,再集中向市商务局申请补贴的形式发放。
(二)“二手车经销商”奖励项目
支持内容:全面落实二手车增值税下调政策,鼓励二手车经营企业扩大经销业务规模,提高市场发展质量,更好发挥二手车流通对汽车流通的带动作用。
支持标准:对二手车经销商企业实现的商品零售额按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5000万元。
(三)“新零售”奖励项目
支持内容:支持线下企业拓展线上业务,推广“平台销售+直播带货+短视频”全渠道矩阵营销,打造一批新零售示范企业。
支持标准:对企业当年度较上一年度的商品零售额增量部分,按0.5%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1000万元。
(四)“零售龙头企业”奖励项目
支持内容:推动大型零售商业企业在深设立独立法人,对新迁入企业商品零售额给予奖励。
支持标准:对新迁入企业商品零售额超过5亿元的部分,按照0.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1亿元,不重复享受总部企业落户和当年度商品零售额增长奖励。
(五)“壮大小微企业”奖励项目
支持内容:支持中小批发零售企业扩大营业规模,对新纳入“四上”统计的企业(个体户),当年每贡献1000万元商品零售额,给予5万元奖励。
支持标准:对新纳入“四上”统计的企业(个体户),当年每贡献1000万元商品零售额,给予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200万元。
(六)“外贸企业品牌和标准体系建设”支持项目
支持内容:支持外贸企业建设国内营销渠道和自主品牌,加强国内市场物流体系建设,高效对接物流供应链,畅通内销渠道,打通内外贸“堵点”,加速外贸产品进入国内市场。
支持标准:对外贸企业品牌在产品标准转换、自主品牌建设和物流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包括用于品牌建设、产品设计、营销渠道拓展、物流体系建设的设备购置、物流成本、质检费用、标准认定费用、知识产权、广告推广等)按5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资助上限200万元。
(七)“外贸产品展销活动”支持项目
支持内容:支持举办外贸企业内销对接和外贸产品展销活动,鼓励外贸企业参加国内商品展销会,在市内大型商场开展“外贸精品周”系列活动,帮助外贸企业拓展内销市场。
支持标准:对举办大型外贸产品展销活动给予每场最高100万元资助。
(八)“外贸企业触网上云”支持项目
支持内容:支持大型外贸企业在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鼓励中小型外贸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多渠道拓展国内市场。
支持标准:对外贸企业在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微店等及相关费用(包括开店费用、店铺运营费用、推广费用、购买线上培训课程费用等)的5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资助上限100万元。
相关信息:
2020深圳市商务局促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消费增长项目申报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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