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集成电路专项资助计划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2021年深圳集成电路专项资助计划项目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单位应在深圳具备研发的场地、设施、人员等;
3.申请单位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4.申请单位无逾期未办理验收的项目;
5.申请单位同一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请和重复申请;
(二)专项条件:
1.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流片支持
(1)申请单位应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申请单位应为流片产品的知识产权所有方;
(3)未申请市发展改革委集成电路设计流片扶持计划。
2.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IP支持
(1)申请单位应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申请单位应为IP授权协议中的知识产权最终被授予方,且不再转售予第三方;
(3)IP购买实际支付费用应为IP授权费用(不含版税费用)。
3.对集成电路EDA设计工具研发支持
(1)申请单位应为EDA设计工具研发企业;
(2)研究开发活动应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2019年度已向税务部门办理加计扣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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