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深圳市商务局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事项申报受理工作,其中包括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开拓综合服务扶持事项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开拓综合服务扶持事项申报指南
2020年深圳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开拓综合服务扶持标准
(一)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贷款贴息项目
支持内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2019年开展公共海外仓业务取得银行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支持标准:对企业2019年取得的用于开展公共海外仓业务的银行贷款,在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并已实际支付利息给予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其中人民币贷款贴息率,按照不超过资金申报网络填报截止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外币贷款贴息率,按照不超过3%计算。上述贴息率均不超过项目实际贷款利率。
(二)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资助/奖励项目
支持内容: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海外建设优质的公共海外仓项目,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扩大产品出口、提升品牌影响力提供综合配套服务。
支持标准:企业符合条件且被认定为2019年广东省公共海外仓的项目,每个项目给予300万元奖励;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公共海外仓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择优进行资助,每个项目给予300万元资助。
每个企业申报资助项目的公共海外仓数量不超过2个,其相关联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三)支持领域
支持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具备一定实力,通过完善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等服务设施,以B2B方式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综合配套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优先支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海外仓。
(四)支持数量和支持方式
(1)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国家财政部、商务部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原则上各级财政资助总额不得大于实际发生/投入金额。视企业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深圳市商务局据以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项目申请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2)支持方式:贷款贴息、事后资助/奖励。
资助拨款按照申请书银行账户信息办理。因企业名称变化、账户信息更改或企业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拨付不成功的,原则上予以办理一次拨款信息更改并再次拨付。企业应当按照要求办理资金拨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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