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龙华区潜力型创业企业落户资助申报所需材料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潜力型创业企业落户资助申请书》 (登录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 预审后打印)。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 凭证)。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 件。
(五)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证明创业投资机构为清科集团最新发布的中国股 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 VC、PE 排名前 20 强的相关材料。
(七)落户龙华区前一年内,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 相关证明材料(如投资合同或协议)。
(八)创业投资机构投资资金的到账证明及有关票据。
(九)受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 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 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 A4 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 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 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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