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深窗帮办>>生活指南>>正文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于2020年3月4日经市政府六届二百零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详细信息: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一)源头排放核准

为解决此前我市建筑废弃物管理侧重于末端消纳许可管理模式的弊端,《管理办法》调整了管理思路,将重心前移,突出源头管控,加强中端监管。《管理办法》根据412号国务院令、135号建设部令和139号建设部令等规定,结合中央“放管服”改革要求,确立排放核准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拆除、装修工程向施工场地外排放建筑废弃物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排放前向建设工程监管部门申请排放核准。申请核准要求提供建筑废弃物排放处置计划、与备案的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经备案的消纳场所同意消纳的证明文件等材料,涵盖了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消纳的全过程,大大增强了管控能力。

(二)中间运输备案

260号令规定的备案制度实施以来,较好地规范了建筑废弃物运输市场秩序。《管理办法》依据建设部139号令并结合我市管理实际,对备案制度进行优化,进一步规范了单位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的条件,明确规定运输车辆应当符合本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技术规范及管理要求,并新增了水上运输管理相关规定。

(三)末端消纳备案

《管理办法》规定了固定消纳场、综合利用厂、临时消纳点、回填工地和水运中转设施等五类消纳场所。为解决建筑废弃物“排到哪”的问题,《管理办法》确立了除固定消纳场以外的其他消纳场所备案制度,将所有消纳渠道纳入监管体系,并对其消纳行为予以规范,最大程度地压缩非法处置建筑废弃物的操作空间。同时,为汲取“12.20”事故教训,规定了固定消纳场按照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明确了建设和运营管理规范,确保固定消纳场的绝对安全。

(四)实行电子联单管理制度

260号令建立了纸质联单管理制度,但在施行过程中发现纸质材料不便保存归档、信息流转速度慢、易被污损毁改和统计困难等问题。随着近年来政府对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推进和大力投入,通过电子数据进行联单管理成为可能,也更为便捷。因此《管理办法》建立了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对联单的管理责任主体、生成、中间流转、结束、法律效力等作出明确规定,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同时,对使用其他车辆运输特殊形态建筑废弃物的,如废弃支撑梁、回用泥浆等,《管理办法》也保留了纸质联单作为补充管理手段。

(五)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对违反建筑废弃物管理的行政相对人,《管理办法》区分排放、运输和消纳环节,建立了信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信用的惩戒作用,促进诚信市场的建设。

(六)大力推动综合利用

为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管理办法》设立了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建立综合利用产品及适用部位目录、政府投资工程应当使用综合利用产品等制度。同时,通过财政补贴、用地安排、租金减免、政府采购等鼓励措施,推动综合利用行业发展壮大,实现可持续发展。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建筑废弃物】,获取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最新消息

微信图片编辑_20200602172600.jpg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qrcode_for_gh_04f6adc5f733_430

相关推荐

2020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主题展示项目征集要求

2020-06-02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2020-06-02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2020-06-02

2020年端午节放假安排

2020-06-02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0-06-02

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对于技术负责人有什么变化?

2020-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