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人才载体认定资助受理工作的通知。为助力光明区人才载体建设,促进人才集聚,充分发挥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拟于5月18日开启2019年光明区人才载体认定资助受理工作
深圳光明区2019年人才载体认定资助申请所需材料
(一)登录光明区政府深圳市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网站)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批准文件或证书。
(三)申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部门下达的资助凭证(如无法提供的,提供近1年内在站博士后中期考核或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五)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或创新基地的科研课题或科研计划。
(六)设站单位购置仪器、设备或软件资料等证明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2份,A4质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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